202306论文批次成绩已发布, 查询途径:登录学生平台—论文写作—论文成绩
一、成绩说明
1.论文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格;凡低于60分的,需参加下一批次写作;凡未按时提交稿件的,视为中途放弃,成绩记0分。
2.本批次所有论文必须通过学院提供的知网账户查重,未查重或查重结果(含论文引用和校内互检两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通过。
3.关于学位论文成绩的特殊说明:
学位论文60分及以上将自动获得毕业论文课程学分,并以学位论文成绩作为毕业论文成绩记入平台。此外:
1)60分至69分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不能申请答辩;
2)70分及以上且符合全部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答辩。
二、论文重修
1. 申请条件:
论文成绩已及格,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且学籍为在读状态的学生,可申请论文重修。
2. 申请流程:
登录学生平台—论文写作—论文重修申请
3. 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10月30日
三、答辩安排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之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
答辩由学生自主申请,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学生允许参加答辩。
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申请
1.申请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答辩:
1)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1年(2023年1月或2023年6月毕业,2023年1月毕业的学生仅有最后一次答辩机会);
2)已达到毕业条件(已取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学分数且统考科目已通过)的在读专升本和高起本层次的学生;
3)必修课平均分及学位论文成绩均在70分及以上;
4)已满足学位外语条件(具体见《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
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过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行政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考试、考核有作弊或替考行为者;
3)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但自入学起至申请学位时的年限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要求;
4)超学籍有效期或毕业时间超过一年者。
2.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23日
3.申请路径:
登录学生平台—论文答辩—答辩申请—提交答辩申请
4.关于学位外语证书的说明
在提交答辩申请时,请按实际情况选择学位外语证书类型。如持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证书,且证书获得时间至学位审核时间不超过5年,需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
5.论文稿件的提交
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需将论文稿件按《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范本》(见附件1)修订后提交所属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统一收集整理并提交至学院(见附件2)。
学生向学习中心提交资料时间:10月18日—10月23日
学习中心向学院提交资料时间:10月25日
具体要求请见: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范本
附件2:答辩稿件提交说明
(二)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
答辩将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答辩学生名单和时间安排将于答辩前在学院官网公告发布。
2.答辩要求:
1)答辩总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要求脱稿陈述论文梗概;
2)答辩内容围绕毕业论文展开,涵盖相关专业知识,而不限于毕业论文内容;
3)答辩时允许参阅论文;
4)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答辩,其他专业用汉语普通话答辩。
5)答辩过程中被查出论文抄袭的学生,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3.答辩成绩:
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发布
四、二次答辩:
1.首次参加答辩但成绩未合格的学生,可申请二次答辩。
2.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仅随下个写作批次的答辩一同进行(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3. 学生仅有两次答辩的机会。申请二次答辩的学生,申请时同样必须满足答辩资格要求,且毕业时间超过一年或学习期限超过5年,将不再具备答辩资格。
五、学位申报说明
学院向校学位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2月,具体授予时间视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而定。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