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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考课程免考业务办理的通知

2022-06-07 13:43:32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免考的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对应科目的免考: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1月前取得),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0分(20061月前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6.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或者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C

 

为方便学生按时正常申请统考科目的免考,学院就相关办理事项明确如下:

1.每个统考批次对应一个免考批次;

2.每个免考批次办理时间为:该对应统考批次考试通知下发之日起至该批次统考成绩发布之日止。

3.免考申请、审核的流程不变。学生如有免考办理需求,请向所属学习中心提起申请,并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资质材料,由学习中心汇总后填写免考申请汇总表表(见附件模板)提交至学院审核办理。

4.免考办理成功后,与统考科目关联的教学计划对应课程成绩记为70分。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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