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1)已修满至少50学分;
2)1909—1609学籍批次未参加论文写作或论文成绩不合格的在籍学生。
(1609学籍批次学生只能撰写毕业论文;1703学籍批次学生最后一次撰写学位论文和申请答辩机会)
2、时间安排:
202106论文批次的写作周期自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各写作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3、202106论文批次的重点说明:
自201006论文批次开始,学院将毕业论文与学位论文分开管理,论文写作规范已调整。论文知网查重自201812论文批次开始,学院为每位学生提供知网查重账号,学生在初稿、二稿、终稿各阶段分别有一次查重机会,请妥善使用。
1)论文申请:
欲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选择“学位论文写作”;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选择“毕业论文写作”。
2)论文成绩:
毕业/学位论文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位论文成绩合格者直接取得毕业论文的学分。只有选择“学位论文写作”且论文成绩70分及以上才能申请学士学位。
论文成绩由论文辅导教师根据终稿评定,辅导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
3)论文重修:
如第一次论文写作成绩不合格,可在修业年限内申请论文重修,如第一次论文写作被认定为“抄袭”,则重修时不允许申请学位论文。
重点提醒:所有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论文重修,必须及时申请延期毕业。
毕业/学位论文的重修规定如下:
a.毕业/学位论文不及格,必须重修(无需申请)
b.毕业/学位论文成绩及格的重修(学生平台自行申请),即:毕业/学位论文成绩为60至69分,可申请再次撰写学位论文。
毕业/学位论文重修按正常写作程序进行写作指导,不需缴纳论文指导费用。
4、答辩安排:
毕业论文暂不参加答辩。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1)已达到毕业要求或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即已毕业学生的毕业时间仅限
2021年7月和2021年1月);
2)学位论文成绩70分及以上;
3)学位论文知网查重低于30%;
4)必修课程平均分70分及以上;
5)学位英语、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如论文答辩不合格,可在答辩后一年内(学籍有效期内)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仅随正在进行论文批次写作的答辩一同进行。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如答辩过程中论文被认定为抄袭,取消答辩资格。
请各位学生严格遵照论文写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写作任务。
如对以上通知内容有疑问,请与网院负责老师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10-5320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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