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5年11月28、29日论文答辩的学生成绩现已发布,论文答辩通过情况请登录学生平台查看,操作步骤:登录学生平台—专业信息—答辩管理—答辩成绩查询。
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说明:
1)毕业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仅作为学位评审的必要条件,不是全部条件。高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未定),届时如有新的要求我们将及时通知学生。
2)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在一年之内有且仅有一次二辩的机会,可在网院下个论文批次答辩时提出再次答辩申请,请学生注意下一次答辩安排通知(初定在2016年4月上旬发布)。拟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应注意按此次答辩教师要求,对自己的论文进行认真修订,并按下次答辩通知要求按时提交修订完善后的毕业论文。
3)二次答辩仍不通过的学生将再无申请学位的机会。
4)论文认定为抄袭的学生,将没有再次答辩和申请学位的机会。
5) 如对答辩成绩有异议请在12月22日前与学习中心联系上报高校,过期不予受理。
2015年12月16日
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