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现将201508考试批次课程考试通知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1、考试批次说明
本次考试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为201508。本批次课程考试科目为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中全部已开设课程,且课程开课时间已满三个月,即2015年6月8日前已开课课程。
2、201508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集中考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30日
2)考试预约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9日
a) 预约形式:考生自主预约(须考生自行登录学习平台预约所参加考试的科目)
操作方法:登陆学习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考试信息及预约”—“考试预约”—预约相应的课程。多门课程在同一场次下,只能选择一门预约。
b) 可预约课程:本批次考试可预约的课程为学生在历次考试中未通过的课程。
c)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提醒:参加了201506考试批次考试的同学,对未通过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向学习中心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的同时,可先预约考试,如复查结果为通过,将由学院考务取消预约。
3)考场安排查询时间:考生可在7月30日之后登录学习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考场”处显示“北语10057+**教室”表示考试地点在北语总部
具体查询路径:登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点击左侧“考试信息及预约”--点击“考场安排”即可查看。
4) 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本考试批次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10月初在平台发布。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届时详见学习中心通知—201508课程考试成绩复查通知)向相关负责老师提出复查申请,校本部学生直接与北京学习中心联系,复查成绩的考生须提供姓名、入学批次、层次、专业、身份证号码、学号或考号以及需复查的科目,逾期学院不受理一切成绩复查申请。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过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平台查询或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5) 考试复习
2015年8月1日后考生可在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下载本批次所有考试课程的模拟试卷,请同学们及时下载复习。
3、关于课程考核形式及各类课程成绩构成
本次期末考试中各门课程具体考核方式以《201508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考核方式为准,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课程考核形式说明:
1)集中考试课程:
a) 闭卷笔试: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b) 开卷笔试: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并查看教材等纸质材料。严禁查看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严禁交头接耳或互借参考资料等违纪行为。
c) 听力类: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录音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播放设备,15分钟后收试卷。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不得重播。增加在线学习时长考核,具体成绩占比见第4条“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2)口语类课程:注重学生平时能力的积累和提高,主要以平时作业和在线学习时长为考核标准。具体成绩占比见第4条“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3)结课作业:须预约成功才能于8月1日后在学习平台相应课程处显示“结课作业”按钮。
提交路径:首页--学习中的课程,点击该课程名称--点击“结课作业”--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档后点击“提交作业”即可。
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5年8月1日--9月7日,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系统自动覆盖之前文档。
4)平时作业考核:学院不安排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平时作业考核的课程明细以《201508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5)以网考成绩代:“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学生无需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508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6) 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表:
各类考核方式课程 |
总评成绩各项占比 |
||
在线时长 |
平时作业 |
考试 |
|
开卷笔试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闭卷笔试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结课作业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平时作业考核课程 |
无 |
100% |
|
口语类课程 |
50% |
50% |
|
听力类课程 |
20% |
30% |
50% |
4、课程考试提醒:
1)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2)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 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的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座位号、姓名。
b) 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涂的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 (考号必须认真填涂)。
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
考号查询方法:登陆“学生平台”后,点击“个人中心”,可以查询到课程考号。
c) 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考生必须携带上述两证中至少一个证件原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以0分计。
4)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详情见附件2)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5、关键时间点提醒
1)作业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9月7日
2)在线时长截取日期:2015年9月7日
3)结课作业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9月7日
6、关于英语、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的特殊说明
1309及之前批次日语、英语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未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将安排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请拟申请学位且未通过考试的学生,务必自行登录平台预约第五场次的学位英语、学位日语考试。学院已发布相应的考试大纲,请学生到学院主页 “教学教务”版块的“考试专区”的“学位外语”栏目中下载查看,在学生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已发布一套往届真题,请下载后认真复习。
北京学习中心的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不以平台为准,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5日13:00-15:00,考试地点:北京语言大学,
请及时更新学生平台上的联系电话,保证通讯畅通。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学习中心相关老师联系。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件1:201508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xls
附件2:考场纪律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doc
附件3:关于听力、口语类课程考核方式变更的通知.doc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学习中心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