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现将201506考试批次课程考试通知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1、考试批次说明
本次考试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为201506。本批次课程考试科目为2015年3月14日前所开课程中在读或未通过的课程。
2、201506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集中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2)考试预约时间:2015年4月14日—27日
a) 预约形式:考生自主预约(须考生自行登录学习平台预约要参加考试的科目)
操作方法:登陆学习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考试信息及预约”—“考试预约”—预约相应的课程。多门课程在同一场次下,只能选择一门预约。
b) 可预约课程:本批次考试可预约的课程为学生在历次考试中未通过的课程。
c)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提醒:对201502考试批次未通过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向学习中心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的同时,可先预约考试,如复查结果为通过,将由学院考务取消预约。
3)考场安排查询时间:北京学习中心考务在考试预约结束后进行考场安排。考生可在5月11日之后登录学习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在校本部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5-7天登录学习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具体安排以考试当天粘贴出来的为准。(“考场”处显示“北语10057+**教室”表示考试地点在北语总部)
具体查询路径:登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点击左侧“考试信息及预约”--点击“考场安排”即可查看。
4) 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本考试批次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7月中旬在平台发布。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届时详见学习中心通知—201506课程考试成绩复查通知)向相关负责老师提出复查申请,校本部学生直接与北京学习中心联系,复查成绩的考生须提供姓名、入学批次、层次、专业、身份证号码、学号或考号以及需复查的科目,逾期学院不受理一切成绩复查申请。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过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平台查询或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5) 考试复习
2015年5月13日后考生可在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下载本批次所有考试课程的模拟试卷,请同学们及时下载复习。
3、关于课程考核形式及各类课程成绩构成
本批次考试中各门课程具体考核方式以《201506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自201503考试批次起,课程考核方式有较大变化,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课程考核形式说明:
1)集中考试课程:
a) 闭卷笔试: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b) 开卷笔试: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并查看教材等纸质材料。严禁查看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严禁交头接耳或互借参考资料等违纪行为。
c) 听力类: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录音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播放设备,15分钟后收试卷。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不得重播。增加在线学习时长考核,具体成绩占比见第4条“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2)口语类课程:注重学生平时能力的积累和提高,主要以平时作业和在线学习时长为考核标准。具体成绩占比见第6条“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3)结课作业:即大作业,须预约成功才能于5月13日后在学习平台相应课程处显示“结课作业”按钮。
提交路径:首页--学习中的课程,点击该课程名称--点击“结课作业”--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档后点击“提交作业”即可。
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6月21日,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系统自动覆盖之前文档。
4)平时作业考核:学院不安排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平时作业考核的课程明细以《201506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5)以网考成绩代:“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学生无需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506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6) 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表:
|
总评成绩各项占比 |
||
在线时长 |
平时作业 |
考试 |
|
笔试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结课作业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口语类课程 |
50% |
50% |
|
听力类课程 |
20% |
30% |
50% |
详细内容见《关于听力、口语类课程考核方式变更的通知》(附件3)
4、课程考试提醒:
1)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2)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 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的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座位号、姓名。
b) 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涂的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 (考号必须认真填涂)。
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考生信息填写不符合要求,如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
考号查询方法:登陆“学生平台”后,点击“个人中心”,可以查询到课程考号。
c) 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考生必须携带上述两证中至少一个证件原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以0分计。
4)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详情见附件2)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5、关键时间点提醒
1)作业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21日
2)在线时长截取日期:2015年6月21日
3)结课作业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21日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学习中心相关老师联系。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学习中心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