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现将2015年12月课程考试的考试计划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1. 考试批次说明
本次考试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根据考试月份来命名,为201512。本批次课程考试科目为2015年9月13日以前所开课程中在读或未通过的课程。
2. 201512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集中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12日——13日;
2)考试预约及时间安排:
a)个人自主预约:本批次考试,学生学习平台的已选修课程中,显示状态为“未通过”的课程,均可进行预约。预约操作路径:学生登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考试信息及预约”—“考试预约”,预约相应的课程。如有多门课程安排在同一个场次下,则只能选择一门课程预约。学生个人预约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11月2日。
b)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c) 对201509考试批次未通过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先预约201512批次考试,再提交复查申请,复查结果为通过的课程,由网院取消预约。
d) 学习中心代预约:2015年10月20日——11月3日。
3)考场安排时间:2015年11月4日——6日;
学习中心在考试预约结束后进行考场安排。学生可在11月10日之后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4)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本考试批次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1月中旬在平台发布。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学习中心汇总后集中上报网院教学部,教学部将在两周内反馈复查结果。
5)考试复习
2015年11月10日起,学生可在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下载本批次考试结课作业课程的模拟试卷,其他考试课程的模拟题可以随时下载。请同学们及时下载复习。
3. 关于课程考核形式及各类课程成绩构成
本次考试中各门课程具体考核方式以《2015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考核方式为准,自201503考试批次起,课程考核方式有较大变化,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课程考核形式说明如下:
1)集中考试课程:
a)闭卷笔试课程: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b) 开卷笔试课程: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并查看教材等纸质材料。严禁查看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严禁交头接耳或互借参考资料等违纪行为。
c) 听力类课程: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录音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播放设备。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不得重播。增加在线学习时长考核,具体各项成绩占比见“各类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2)结课作业考试课程:
学生必须预约才能在11月10日后在学生平台看见相关课程的“结课作业”按钮;提交路径:首页--学习中的课程,点击该课程名称--点击“结课作业”--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档后点击“提交作业”即可。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12月21日,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系统自动覆盖之前文档。
3)口语类课程:
注重学生平时能力的积累和提高,主要以平时作业和在线学习时长为考核标准。具体成绩占比见“各类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4)纯平时作业考核课程:
即“以作业成绩代”课程,学院不安排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纯平时作业考核的课程明细以《2015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5)以网考成绩代课程:
“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请学生不要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5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6)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方式课程 |
总评成绩各项占比 |
||
在线时长 |
平时作业 |
考试 |
|
开卷笔试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闭卷笔试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结课作业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纯平时作业考核课程 |
无 |
100% |
|
口语类课程 |
50% |
50% |
|
听力类课程 |
20% |
30% |
50% |
详见附件3:关于听力、口语类课程考核方式变更的通知
4. 关键时间点提醒:
1)作业提交截止日期提醒:2015年12月21日
2)在线时长截取日期提醒:2015年12月21日
3)结课作业提交截止日期提醒:2015年12月21日
5. 课程考试当天重要事项提醒:
1) 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2) 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姓名。
b)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写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 (考号必须认真填涂)。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
c)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 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考生必须携带上述两证中至少一个证件原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印件无效。
4) 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各学习中心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