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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03考试批次的通知及相关说明

2012-12-26 14:44:42

 

为了指导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现将201303考试批次通知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1、考试批次说明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为201303(北京学习中心考试批次为201302)。本批次课程考试科目为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中全部已开设课程,且课程开课时间已满三个月,即2012年12月9日前已开课课程。
2、201303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集中考试时间:201339日——10日(北京学习中心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习中心通知为准);
2)考试预约时间:
a)         集体预约:本学期选开课的课程由学院统一进行正考集体预约。学习中心核查集体预约结果时间为20121228日——31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学位英语及学位日语不参与集体预约,需学生自主预约。
b)        个人自主预约:本批次考试,学生学习平台的已选修课程中,显示状态为“未通过”的课程,与正考课程场次安排不冲突的前提下,均可进行补考预约。学生个人补考课程预约时间为201311日——10日。
c)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场安排时间:2013114日——18日;
学习中心在考试预约结束后方可进行考场安排。学生可在122日之后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4)缓考申请截止日期:2013110日;
集体预约的课程,如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该科目考试,2013110日前,学生自行登录平台操作缓考申请。操作路径:登录平台后--“课程业务——考试信息及预约——缓考申请”,选择所要申请缓考的科目并确认。2013110日之后,学生需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缓考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310日。
5)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预计将于201345在平台发布。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即55日前)向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学习中心汇总后集中上报网院教学部,教学部将在两周内(即513日前)反馈复查结果。
6)考试复习
       本批次所有考试课程的模拟试卷于2013121挂网至学生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请同学们及时下载复习。
3、关于课程考核形式
       本次期末考试中,部分课程考核方式有一定调整。具体考核方式以201303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内公布的考核方式为准,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各种考核方式说明如下:
1)A4模式:指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一张A4纸上写上自己认为应该记录的信息,考试时可以携带此份A4一张。此份A4必须手写,打印、复印或粘贴附页均无效。相关详细规定请查看附件《“A4纸”模式考试方式的相关规定》。
2)闭卷笔试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3)传统听力考试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录音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播放设备。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不得重播。
4)口语考试:《口译》、《强化口语II》、《日语口译》、《日语口译(二)》、《日语会话》及《韩语会话(二)》6门课程为网上远程考试即学生在所在学习中心的视频教室参加考试,考官在总部的视频教室通过视频系统进行提问。考试日期为2013310日。考试时间以网上预约场次为准
5)结课作业即大作业,学生必须预约才能在121日后在学生平台看见相关课程的“结课作业”按钮;提交路径:首页--学习中的课程,点击该课程名称--点击“结课作业”--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档后点击“提交作业”即可。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3121--317日,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系统自动覆盖之前文档
6)以网考成绩代“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请学生不要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303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内公布的为准
7)作业考核:即“以作业成绩代”课程,学院不安排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本次考试共有47门课程考核形式为作业考核具体课程名称以201303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4、  作业提交截止日期及所占总成绩比重提醒:
1)201303考试批次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312
2)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比重提醒。听力、语音类课程结课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50%+集中考试成绩×50%作业考核的课程为作业成绩占100%其他考试课程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作业成绩×40%+考试成绩×60%;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完成课程作业。
 
5、课程考试提醒:
1)   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2)   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         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姓名。
b)        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写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 (考号必须认真填涂)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
c)         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   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考生必须携带上述两证中至少一个证件原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印件无效。
4)   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6、关于英语、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的特殊说明:
1109及之前批次日语、英语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未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将安排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请拟申请学位且未通过考试的学生,务必自行登录平台预约第六场次的学位英语、学位日语考试。学院已发布相应的考试大纲,请学生到学院主页“教学教务”版块的“考试专区”的“学位外语”栏目中下载查看,在学生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已发布一套往届真题,请下载后认真复习。
北京学习中心(校本部)的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不以平台为准,考试时间暂定为2013316日。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各学习中心相关老师联系。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
 20121226

\ 附件1:201303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
\ 附件2:考场纪律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 附件3:“A4纸”模式考试方式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