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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习中心201206论文批次答辩名单及工作安排

2012-11-14 16:57:56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206论文批次的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答辩申请初审情况及有关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核情况
1. 答辩资格审核条件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加论文答辩:
1) 已达到毕业要求或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一年(仅限毕业时间为2012年1月或2012年7月);
2) 学位论文成绩在70分及以上;
3) 必修课程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
4) 学位英语、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2. 答辩申请审核结果
本次论文答辩共67人提交申请,经审核共32人符合答辩要求,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206论文批次北京学习中心答辩名单》
申请答辩但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201206论文批次北京学习中心不符合答辩资格名单》
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1116日前与北京学习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823005508001
二、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1. 答辩时间
2012年11月24日或25日,具体安排将于11月21日在北语网院首页公布,届时请注意查看学习中心通知。
2. 答辩相关政策重点说明
1) 答辩注意事项
A. 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 答辩内容围绕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知识点展开;
C. 答辩时允许参考学位论文;
D. 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答辩,其他专业用中文答辩;
2) 答辩成绩
A. 答辩成绩仅记录合格与不合格,成绩在答辩后第三周发布;
B. 答辩时,如答辩教师对其论文提出修订意见,要求学生对文章进行再修改,学生必须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对论文进行订正,并于答辩结束后的第二周内,将修订后的论文电子稿件邮件至beijingxuewu2@blcu.edu.cn邮箱,学习中心汇总后统一上交至北语网院。如提出了修订意见,但学生未能及时提交修订稿或未按修订意见改正,答辩成绩将记为不及格。
C. 一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第二次答辩。二辩不单独组织,需在一年内跟随下个论文批次的答辩进行。每个学生只有2次答辩机会
三、2012年冬季学位申报审批时间
我校学位委员会2012年冬季学位授予审批工作将在12月中旬展开。本次答辩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汇总初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信息上报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于12月底公布,请各位学生关注。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学习中心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