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同学们及时顺利的完成学习任务,经学院研究决定,2011年12月设立一个考试批次。现将2011年12月份的考试计划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1、考试批次说明
本次补考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根据考试年月来命名,为201112。本批次考试科目为2011年9月11日以前所开课程中未通过的课程,本学期新选课程不予参加考试。
2、201112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集中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11日
a) 考试预约时间:2011年10月13日——10月27日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b) 预约形式:学生自主预约。(学生登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考试信息及预约”—“考试预约”,预约相应的课程。如有多门课程安排在同一个场次下,则只能选择一门课程预约。)
c) 可预约课程:本批次考试可预约的课程为学生在历次考试中未通过的课程。
提醒:参加了201109考试批次考试的同学,对未通过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向学习中心反馈的同时,可先预约考试,如若核查结果课程成绩由未通过变更为通过,将由总部考务取消预约。
2)考场安排查询时间:学习中心在考试预约结束后进行考场安排。学生可在11月10日之后登录学生个人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在校总部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5-7天登录学生个人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具体安排以考试当天粘贴出来的为准。(“考场”处显示“北语10057+**教室”表示考试地点在北语总部)
3)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201112批次考试成绩将于2011年12月30日在平台发布,考生可在2012年1月1日后登录平台查询。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届时详见学习中心通知-关于201112课程考试成绩复查通知)向相关负责老师提出复查申请,校总部学生直接与北京学习中心联系,复查成绩的考生须提供姓名、入学批次、层次、专业、身份证号码、学号或考号以及需复查的科目,逾期学院不受理一切成绩复查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过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平台查询或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4)考试复习
本批次所有考试课程的模拟试卷于2011年11月3日挂网至学生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请同学们及时下载复习。
3、关于课程考核形式
本次补考课程的考核方式以《2011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考核方式为准,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各种考核方式说明如下:
1)A4模式:指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一张A4纸上写上自己认为应该记录的信息,考试时可以携带此份A4纸一张。此份A4纸必须手写,打印、复印或粘贴附页均无效。相关详细规定请查看附件《“A4纸”模式考试方式的相关规定》。
2)闭卷笔试: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3)传统听力考试: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录音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播放设备,20分钟后考生停止答卷。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不得重播。
4)口语考试:《口译》、《强化口语II》、《日语口译》、《日语会话》、《日语口译(二)》及《韩语会话(二)》6门课程为网上远程考试,即学生在所在学习中心的视频教室参加考试,考官在总部的视频教室通过视频系统进行提问。考试日期为2011年12月10日-11日。考试时间以网上预约场次为准。
5)大作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大作业,并在网上提交电子版大作业。具体考试要求及提交网址将于2011年11月3日在平台“阶段练习/考前模拟”中公布,大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逾期一概不予接收,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
6)以网考成绩代:“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请学生不要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112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内公布的为准
7)以作业成绩计:专业必修课《导课》,《远程学习方法导论》、《强化口语I》、《日语口译(一)》、《日语会话(一)》、《韩语会话(一)》学院不安排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
4、 作业提交截止日期及所占总成绩比重提醒:
1)201112考试批次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参加补考的课程均需重新完成作业。
2)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比重提醒。听力、语音类课程结课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50%+集中考试成绩×50%;以作业成绩计的课程为作业成绩占100%;其他考试课程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作业成绩×40%+考试成绩×60%;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完成课程作业。
5、课程考试提醒:
1) 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此次考试,《经济法概论》、《英语语法》、《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日语语法》、《阅读(I)》、《阅读(II)》、《阅读(III)》、《宗教与文化》、《英语阅读》共9门课程的考试全部为客观试题,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2) 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 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姓名。
b) 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写的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 (考号必须认真填涂)。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考生信息填写不符合要求,如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
考号查询方法:登陆“学生平台”后,点击“个人中心”,可以查询到课程考号。
c) 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 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考生必须携带上述两证中至少一个证件原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以0分计。
4) 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各学习中心相关老师联系。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学习中心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