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批次论文写作于
1、 适用范围:
201006论文批次的写作对象为:
1) 已修满至少50学分;
2) 0809及之前学籍批次未参加过论文写作或成绩不合格的在籍学生。
2、 时间安排:
201006论文批次的写作周期为
3、 201006论文批次的重点说明
自201006论文批次开始,学院将毕业论文与学位论文分开管理,论文写作规范已进行相应调整。对毕业论文与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请学生认真查看《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附件2)进行了解。
现对201006论文写作批次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 论文申请:
欲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进行选题申请前选择“学位论文写作”;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选择“毕业论文写作”。
2) 论文成绩:
毕业/学位论文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学位论文成绩合格者直接取得毕业论文的学分。但只有选择“学位论文写作”且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才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论文成绩由论文辅导教师根据终稿进行评定。学生的论文辅导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
3) 论文重修
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两次论文写作机会。第一次论文写作不及格的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可申请再次参加论文写作。如第二次论文写作仍不及格,则该生将无法取得毕业资格,请重修的学生务必珍惜这次论文写作机会。
关于论文重修,在《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附件2)中第七项中有明确说明,请学生自行了解。
现对已参加过前几个论文批次的写作,但需在本论文批次进行再次写作的学生的重修安排重点说明如下:
① 论文成绩未达60分的学生的重修:
a) 如欲申请学位,可在进行选题申请前选择“学位论文写作”,网院将单独指定辅导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学生也须按正常论文写作的程序进行开题报告、初稿、二稿、终稿四个阶段的写作;
b) 如果不申请学位,则需选择“毕业论文写作”后。但在进行选题时不能更换选题,学生应认真研究学习第一次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在第一次论文写作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仅需在终稿阶段在平台提交终稿即可。学生在提交终稿的同时,必须提交《重修论文说明表》(见附件3)。终稿提交后,学院将指定辅导教师进行评阅并给定成绩。论文重修成绩按实际成绩如实记载。
② 论文成绩在60-69分之间欲申请学位而参加的论文重修:
a) 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必须在
b) 拟参加1006论文批次写作的学生,请在
c) 学位论文重修学生,网院将按正常写作程序进行写作指导。
4、 答辩安排
学院对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学生进行抽查答辩。但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因此达到毕业条件的,必修课平均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学生需自主申请参加答辩。
论文答辩的初步时间安排参见附件1。
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一年之内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时间,仅随正在进行的论文写作批次的答辩一同进行。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
请各位学生严格遵照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写作任务。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网院
电话:010-82303953转3019 Mail:neckaoshi@blcu.edu.cn
附件2:北语网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20100330版.rar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