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现将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计划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1、 考试批次说明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根据考试月份来命名,为201009。本批次课程考试科目为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中全部已开设课程,且课程开课时间已满三个月,即2010年6月4日以前所开课程。
2、 201009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 集中考试时间:2010年9月4日--5日;
2) 考试预约时间:
a) 集体预约:本学期集体开课的课程由学习中心进行正考集体预约。学习中心集体预约时间为2010年7月5日-7日;集体预约结束后,请各考生核查预约结果。如有问题,请在考试预约期间与我们取得联系。
b) 个人自主预约:本批次考试,学生的个人学习平台的已选修课程中,显示状态为“未通过“的课程,在与正考课程场次安排不冲突的前提下,均可进行补考预约。学生个人补考课程预约时间为2010年7月8日--25日;
c)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注意事项:
<1>200903 200909 201003批次及0709高起本学生均由学习中心进行集体预约,无需学生本人操作,但需对考试科目预约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未预约上的问题,请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前与我们取得联系或自行在平台上进行修正。因预约时间截止未能预约上的部分科目或全部科目及预约科目错误等情况,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学院不受理补预约或更正科目等相关工作。
<2> 本考试批次主要针对新生正考,200603 200609 200703 200709(高起本除外)批次学生要参加补考科目若在日程安排表范围内的,进行考试预约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能进行考试预约及考试。
<3>考试预约操作步骤:登录www.eblcu.cn--点击左边“学生平台”,在对话框内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确认”--点击右上角“课程业务”--点击左边“考试信息及预约”--点击右侧第二个菜单栏“考试预约”--点击要参加考试的科目“操作”菜单下的“预约”项,之后,“预约”项会变为“取消预约”。一个场次下只能预约一门课程。
3) 考场安排查询时间:学习中心在考试预约结束后进行考场安排。学生可在8月10日后登录学生个人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在校总部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在考试前5-7天登录学生个人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具体安排以考试当天粘贴出来的为准。(“考场”处显示“北语10057+**教室”表示考试地点在总部)
4) 缓考申请截止日期:2010年7月25日;
集体预约的课程,如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该科目考试,2010年7月25日前,学生可自行登录平台操作缓考申请。登录平台后的操作路径为“课程业务--考试信息及预约--缓考申请”,选择所要申请缓考的科目并确认。2010年7月25日之后,学生必需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缓考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25日。
5) 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09-1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结课成绩将于2010年9月30日在平台发布,考生可在10月1日登录平台查询。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5天内(即10月25日前)向相关负责老师提出复查申请,校总部学生直接与北京学习中心联系,复查成绩的考生须提供姓名、入学批次、层次、专业、身份证号码、学号或考号以及需复查的科目,逾期学院不受理一切成绩复查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将在11月12日以后公布,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平台查询或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6) 考试复习
本批次所有考试课程的模拟试卷于2010年8月初挂网至学生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请同学及时下载复习。
3、 关于课程考核形式
本次期末考试中,部分课程考核方式有一定调整。具体考核方式以《201009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内公布的考核方式为准,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各种考核方式说明如下:
1)A4模式:指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但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一张A4纸上写上自己认为应该记录的信息,考试时可以携带此份A4纸一张。此份A4纸必须手写,打印、复印或粘贴附页均无效。相关详细规定请查看附件《“A4纸”模式考试方式的相关规定》。
2)闭卷笔试: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3)传统听力考试: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
4)口语考试:从200903批次考试起,口语类考试改为网上远程考试,即学生在所在学习中心的视频教室参加考试,考官在总部的视频教室通过视频系统进行提问。考试日期为2010年9月4日-5日。考试时间以网上预约场次为准。201009考试批次口语类考试涉及《口译》、《强化口语I》、《强化口语II》、《日语口译》、《日语会话》、《韩语会话(一)》及《韩语会话(二)》七门课程。
5)大作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大作业,并在网上提交电子版大作业。具体考试要求及提交网址将于8月初在平台“阶段练习/考前模拟”中公布,大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2日,逾期一概不予接收,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
6)以网考成绩代: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请学生不要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009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内公布的为准。
7)以作业成绩计:专业必修课《导课》,《远程学习方法导论》学院不安排期末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总成绩。
4、 作业提交截止日期提醒
1)201009考试批次正考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以作业平台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四次作业的发布时间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学院网站主页学院公告《关于教学安排调整的补充通知(作业发布时间)》。
2)参加补考的课程均需重新完成作业,补考作业发布时间2010年8月20日,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9月12日。从200812考试批次起,学院开始实行新的形成性考核制度,即取消每学期的发帖要求,并提高课程(听力、语音类课程除外)结课考试中的作业成绩的比重至40%(即40分)。课程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作业成绩×40%+考试成绩×60%;听力、语音类课程结课考试中的作业成绩的比重至60%(即60分),课程结课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60%+集中考试成绩×40%;听力、语音类课程作业次数从原有的1次增加为4次,取4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分作为最终作业成绩。请参加补考的同学务必及时完成课程作业。
特别提醒:
如果预约了听力类课程的考试,但不来参加考试,除按缺考处理外,听力类课程的总评成绩以0分记。
5、 课程考试提醒:
1) 从200906考试批次起,学院单独制定了答题卷,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此次考试,《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语法》、《英语语法I》、《计算机网络技术》、《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现代日语语法》、《阅读(I)》、《阅读(II)》、《阅读(III)》、《英语阅读》共12门课程的考试全部为客观试题,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和试卷题上答题一律无效。
2) 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 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的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姓名。
b) 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写的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考号必须认真填涂)。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考生信息填写不符合要求,如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
考号查询方法:登陆“学生平台”后,点击“个人中心”,可以查询到课程考号。
c) 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 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未携带上述两证中任何一个证件原件的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该科目按替考处理,考试成绩以0分记。
4) 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证件或证明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6、 关于英语、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的特殊说明:
(1)0903及之前批次日语、英语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未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将安排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请拟申请学位且未通过考试的学生,务必自行上平台预约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学院已发布相应的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请学生到学院主页“教学教务”版块的“考试专区”中下载查看,认真复习。
(2)英语、日语专业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时间不以学生平台发布的为准,考试时间在2010年9月11日或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更新学生平台上的联系电话,保证通讯畅通,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各学习中心相关老师联系。
重要提示:
1、大作业提交自200912考试批次开始,均需在网上提交电子版本,不再接收纸质版本,提交网址及时间详见大作业首页“注意事项”处。
2、参加考试学生姓名如果不在考生签到表中,说明该名学生没有预约考试或预约不成功,一律不允许学生参加考试。即使参加了考试,成绩以0分记。
3、考试期间使用手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4、请随时查看“学习中心通知”、“学院公告”、“考试专区”――“考试信息”内的最新通知。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学习中心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