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自2001年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图像的规格、质量符合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院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教委的安排,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对电子照片拍摄工作布置如下:
1、拍摄范围:云南01级高起本及校总部03级、04级(春)专升本学生。
2、要求:身着深色服装;带身份证;填写《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
3、收费标准:每位学生需交12元拍摄费,由拍摄公司现场收取。
4、时间:2005年4月10日上午9:00至13:00
5、地点:主楼北侧152教室(等候),137教室(拍摄)。
注:此次是请拍摄公司现场拍摄,所拍电子照片将作为毕业生电子注册之用。请各位同学务必准时到场。未参加者过后不补,责任自负。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国学生远程教学部
2005年3月31日